今日論衡之公民問政
  □堂吉偉德
  4月10日上午11時左右,一輛載滿小學生的客車在海南省文昌市發生側翻,當場造成8名小學生死亡,10多名小學生受傷。經初步瞭解,發生事故的學校為澄邁欣才學校,2006年被批准為民辦學校。4月10日,該校未上報任何主管部門,擅自租用14輛大巴車組織586名學生到文昌春游。(4月11日《中國青年報》)
  據初步調查,此次事件屬於典型的責任事件,澄邁欣才學校沒有按程序報批,擅自租用14輛大巴車組織586名學生到文昌春游,應當對事件承擔主要責任。學校組織春游面臨著很大的風險,由於參與的人數多,組織難度大,要求組織者必須格外謹慎而小心。除了要做好應急預案,把所有的不安全因素考慮在內,還應和交警等部門配合,保障出行線路的安全,並能預先踩點熟悉路況。
  各地教育部門都要求,學校組織春游必須經過審批才能實施,其目的是為了對春游方案從程序和安全性上把關。然而,由於學校的私自行為,使得這一重要的制度設計落空,安全把關無以發揮作用。
  此事件暴露出兩個方面的問題,一是家長的安全意識不強。如家長對學校組織出行,有程序上和安全上的敏感性,就會對學校的活動是否經過審批,進行咨詢或者向教育部門反映,能很好地預防私下組織情況的發生;二是如何強化對民營學校的管理,避免出現責任真空,屬於教育部門亟待解決的問題。
  在現行教育制度中,教育部門在公辦學校設立了督學,以此規範學校的辦學行為,能及時發現和制止違規行為的發生;同時,2012年教育部發佈的關於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,要求各學校積極推進家長委員會組建,保障家長委員會對學校工作實施有效監督。但這些舉措都往往針對公辦學校,民辦學校則相對弱化。之所以如此,源於現行教育考核和評查,主要圍繞著公辦學校設計,民辦學校因為屬於社會化辦學,很多監管制度沒有實現有效對接。
  海南春游車側翻事件提醒我們,針對民辦學校問題較多的現實情況,除了要加強集中性的專項整治之外,平時也應將監管的重心向其偏移,並充分發揮社會全面參與,共同規範其辦學行為。
  堂吉偉德  (原標題:春游車側翻事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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