鄧鐵軍 溫紹政 楊宗春
  本報訊(記者鄧鐵軍 通訊員溫紹政 楊宗春)日前,由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廣西東興“7·23”計生局凶殺案在防城港市中級法院公開審判,法院一審宣判,被告人何深國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同時判決其賠償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合計人民幣28萬餘元。一審宣判後,何深國當庭表示不上訴。
  經查,2013年7月22日16時許,何深國持戶口簿、出生證明及殘疾證等相關證件,到東興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法規統計股辦公室為其第4個孩子辦理超生入戶的相關手續。由於何深國此前未繳納社會撫養金等原因,工作人員無法為其出具相關證明。同年7月23日8時許,何深國攜帶事先磨好的砍刀,駕駛摩托車到東興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法規統計股辦公室,發現辦公室無人後進入隔壁辦公室,持刀砍向被害人招某、韋某、黃厚某、黃艷某4名工作人員,造成招某、黃厚某二人當場死亡。隨後何深國又持刀砍傷聞訊趕到的被害人譚某、梁某。此後,何深國被聞訊趕到的警察當場抓獲,並繳獲其作案使用的砍刀。
  同年12月20日,防城港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,防城港市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何深國提起公訴,並通過出示司法鑒定,證明何深國案發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。
  法院審理後認為,何深國因未能及時為其超生的孩子辦理入戶手續,持刀將東興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的5名工作人員及路過的一名律師砍死、砍傷,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,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,故作出上述判決。  (原標題:“7·23”計生局凶殺案一審宣判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vv88vvpp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